因干犯另案正在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,去年6月4日與大批反對派不理會警方反對,在維園參與晚會。涉案黎智英與另外25人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,當中包括黎智英、何俊仁等12名被告今天在區域法院再提訊,黎智英、梁耀忠傾向不認罪。
今天再提訊的12名被告,包括黎智英、何俊仁、梁國雄、陳皓桓、尹兆堅、朱凱廸、梁耀忠、張文光、郭永健、麥海華、趙恩來及梁國華。黎智英等十人之前未向法庭交代是否認罪,至於趙恩來、梁國華兩人早前稱傾向不認罪,後來改變主意。
在今天聆訊中,代表黎智英和梁耀忠的律師確認,兩人都不認罪。黎智英、梁耀忠連同其他不認罪,包括李卓人、蔡耀昌、梁錦威、鄒幸彤、胡志偉及何桂藍等六人,相關案件將一併於今年11月1日開審。
其餘何俊仁、梁國雄等十名被告則表示打算認罪,他們連同早前已表示傾向認罪的楊森和何秀蘭,將於今年9月9日正式答辯。
眾多被告之中,羅冠聰、張崑陽早於去年離港;黃之鋒、岑敖暉、袁嘉蔚及梁凱晴等四人,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,已被判監4至10個月不等。